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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别人“不义”,而是中音协“不法”(转载)

2011-03-06

不是别人“不义”,而是中音协“不法”(转载)

作者:张传发  来源:金鹰网

(相关链接: http://opinion.hunantv.com/x/20081206/87135.html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中音协)宣称对商场、宾馆等7大类公共场所收取背景音乐版权费余波未了,又传出拟对哀乐收取版权费的消息,中音协因此惹骂一片,甚至超八成受访者狠批其想钱想疯了!昨天,中音协许可证部副主任刘连滨向信息时报记者回应说:协会根本没有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的计划,只是部分不明身份者陷害协会,以致其陷入不义的境地。

    12月5,一则“中音协拟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的消息飞遍大江南北,且这来自中音协的收费一说被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料想不到,126,又有媒体报道,昨天,中音协许可证部副主任刘连滨向信息时报记者回应说:协会根本没有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的计划,只是部分不明身份者陷害协会,以致其陷入不义的境地。这两家媒体的报道孰真孰假,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不过,值得玩味的是,中音协声称,他们主要精力在着手对咖啡厅、商场、宾馆等7大类公共场所收取背景音乐版权费,根本没有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的计划。这里,我们不禁要问,这版权费的收取,是哪一条法律规定有的场所收,有的场所不收

    《哀乐》版权费到底该不该收?反方的意见是,你们中音协也是想钱想疯了——‘向死人伸手”——且这种反对的声音似乎目前还占了上风。不过,在此,笔者旗帜鲜明:《哀乐》版权费本应该收!

    或死者家属在市场上购买了正版的碟子,也就等于交了版权费,或殡仪馆播放《哀乐》,按法规本应收版权费的;如果说不该收取这劳动者创作的《哀乐》版权费,那么,那些接运费礼厅费火化费骨灰盒费是不是都不应该收了?问题是,包括《哀乐》版权费在内的这些丧葬费用不是不该收,而是现在这些收费被垄断了,收的是天价费,没有向社会公布合理的成本。

    一个民族长盛不衰,离不开科技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蒸汽机的发明者瓦特晚年过着相当富庶的生活,他的主要经济来源不是制造蒸汽机的工厂,而是被广泛转让的蒸汽机的发明专利。而当下的中国,一些发明专利,一些著作权人的作品,大量地被他人假冒、盗窃而去谋取暴利,这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创新的积极性。如果,一个《哀乐》版权费的争论,能够大大增强我们国人的版权意识来,那将是好事一桩。

    《哀乐》著作人是谁,业界流传三说法。对此,如果中音协说在没有确定《哀乐》著作权人到底是谁之前暂不收版权费;但等确定之后最终还是要收版权费的,那是另一回事;可现在呢?一见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在骂他们,中音协不但不能坚持原则,却说有人陷害他们,以致其陷入不义的境地。在我看来,人家报道说你们要收版权费,这不是在陷害中音协,而是对你们一种舆论的支持;恰恰相反,倒不是别人有什么不义,而是中音协自身已陷入不法”——没有勇气维护法律的尊严。

    堂堂的一个中音协,连维护《哀乐》著作人版权的勇气都没有,还算什么中音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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