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权业年终盘点:热点事件多 法律法规趋完善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
2013年的日历匆匆翻过,回望这一年,每个月都因为各种版权热点事件的发生而显得不再平淡,张张日历记录了版权人的风雨兼程:
对于版权行政主管部门而言,今年是攻坚的一年——在软件正版化方面,面对重重压力,我国已有95%和88%的市、县级政府机关提前完成检查整改任务。企业紧随其后,软件资产管理和长效机制正在形成,软件正版化工作驶入快车道。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利剑再次出鞘,今年的“剑网行动”重点指向网店和音乐网站;
对于著作权人而言,今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在法律法规方面,随着两个《办法》的修订和三项《条例》的出台,作者的稿费得到提高,而侵权者的法律风险也在增加;
对于版权单位而言,今年是丰收的一年——有通过从荷兰引进《中国好声音》版权赚得盆满钵满的电视台,也有靠《媳妇的美好时代》等电视剧版权输出海外获得社会与经济效益双丰收的影视制作公司……版权给中国文化产业带来的推动力越来越不容小觑;
对于重视版权的城市而言,今年是获得肯定的一年——苏州、昆山、广州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版权示范城市称号,他们通过运用版权制度和版权资源,助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也用实际效果揭示了版权在促进城市产业布局和发展、推动城市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有喜就有忧,这一年,也有人在为维权而奔走和烦恼——当选秀节目未经许可改编歌曲,当书画家的作品被人仿冒出售,当手机阅读平台擅自收录他人作品,当出版社发现作家将作品“一女二嫁”……在一个个权利人发出“去伪存真”的呐喊声中,我们不得不直面还不够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这一年已近尾声,让我们从纷繁芜杂的事件中静下心来,梳理与思考在新技术条件下如何规范作品的使用,以及如何平衡海量作品使用与授权的难题。
回归本源,版权的首要意义在于尊重作者,而先授权、后使用永远是版权的最基本原则。当然,版权制度还要考虑到权利人与传播者间的利益平衡。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正在走向更美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