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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权使用背景音乐 外资企业时代超市在宁被起诉

2009-07-29

因侵权使用背景音乐  外资企业时代超市在宁被起诉

 

因侵权使用音乐并未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外资企业时代超市在宁被协会起诉,索赔3万元。

代理此案的江苏中祥律师事务所翁冶中律师透露,经调查取证,他们发现时代超市违法使用了《不想长大》、《香水百合》和《月牙湾》3首歌曲。按相关标准,他们取证的时代超市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应按协会常年公示的每平方米每年2.54元的标准交纳背景音乐版权费,协会多次电话和信函催促无果,遂于今年5月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时代超市赔偿3万元并支付调查取证等费用5950元。一个月前,法院进行了首次庭审,目前,双方正在争取调解。与时代超市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南京新城市广场,该案已于7月中旬调解成功,因2首歌被侵权,协会获赔18135元。

这两起案件只是江苏在背景音乐收费的前奏,江苏的维权风暴将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在此之前,在48家因侵权播放背景音乐而被取证的商场、超市中,协会对南京屈臣氏的行政投诉、处罚程序直接促使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交纳版权费,南京也有6家公司与协会就背景音乐使用费达成背景音乐合法使用协议,协会江苏办事处首席代表李吾川透露,如果其余的商家仍拒绝交费并侵权使用歌曲,协会随时可能对他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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