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与朝阳法院法官到协会调研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2011年3月至4月间,为进一步了解我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实践模式,完善和发展著作权集体管理与保护法律体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两度来到协会进行调研和座谈。
在第一次调研中,协会屈景明总干事对法官们概括介绍了协会的发展历史和运营现状,副总干事刘平则全面讲述了协会各部门的运作流程和管理模式,着重介绍了协会与国际联网的资料管理平台、在实践中摸索整理出的授权许可模式和收费标准以及协会维权的成功案例等,并就许可与诉讼维权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与前来调研的法官进行了坦诚热烈的交流,协会资料部门和许可业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也参加了座谈。
时隔不久,北京市高院和朝阳法院的法官再次来到协会进行调研座谈,本次参加的还有音乐著作权人代表以及音像著作权协会、文字著作权协会和摄影著作权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各协会的会员代表等十数人。与会人员从情、理、法诸方面入手,纷纷各抒己见,开诚布公地与法官进行交流,畅谈了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理解认识,并对这一制度的完善发展提出了热忱的意见和希望。
座谈会后,前来调研的法官表示,在协会的配合下,调研座谈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相信对推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架构的巩固完善和在司法实践中的深入贯彻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