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剑”开播在即 音乐著作权又起纠纷
电视剧《七剑下天山》即将在央视播出,作为电视剧制片方的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慈文”)单方面撕毁与音乐创作人于江盈的合约。双方现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06年2月8日开庭审理。
《七剑下天山》的音乐创作人于江盈已经委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中央电视台致函,要求其严格审查电视剧音乐版权署名,若有侵犯音乐创作人于江盈的相关署名权等行为,中央电视台将被推上被告席。
“慈文”于2005年8月18日和本电视剧的音乐创作人签订著作权合同,合同内容为委托于江盈作为电视剧《七剑》的唯一作曲,创作并录制电视剧音乐。于江盈已经履行完合同,制片方却于2005年12月单方面撕毁合同。
“慈文”诉称电视剧音乐是由名为放大空间影视有限公司(下称“放大空间”)购买并创作的,但实际上“放大空间”既没有与“慈文”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实际进行创作。“慈文”声称的创作完全属于虚假创作,带有欺诈性质。
作为该电视剧音乐创作者的于江盈表示,将坚决维权到底,相信法律会还其一个公道,创作者的劳动不会被恶意践踏。“慈文”这种无视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年来,音乐著作权纠纷此起彼伏,音乐创作者往往因为不能有效的保障自己的权益,或者不了解相关法律而卷入各种纠纷之中。因此,有效维护音乐创作者的各种权益、营造和谐的行业氛围,也正是我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长期以来一直不断努力的方向。
我会将进一步关注此案的发展情况,以更好地维护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