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应邀出席浙江省演出行业协会《浙江省演出业行业自律倡议书》签署会议
2006年6月22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许可证部主任杨东锴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了在杭州三台山庄举行的浙江省演出行业协会《浙江省演出行业自律书》签署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各演出商讨论并签署《浙江省演出行业自律书》,自律书中倡议的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等九条自律标准,其中第六条:“加强版权意识,大力宣传、保护、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依法缴纳著作权许可费”,充分显示出浙江省演出行业对版权、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尊重。杨东锴主任就演出商关心的演出中涉及的版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分析,与会演出商纷纷表示愿意尊重版权,通过专业人士的讲解了解了版权相关知识,对他们今后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实践操作中可能产生的侵犯著作权的风险。
《浙江省演出行业自律书》
浙江省演出业行业自律倡议书
随着演出市场的日愈活跃和全面开放,演出行业多种体制的演出团体及演出中介入大量涌入,一些演出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演出项目时,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这些不良现象导致了演出活动中的纠纷日益增多,这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
为了更好的促进我省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我省行业协会的作用,配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实施,我们发出如下倡议,以予行业自律:
1、1、诚信经营,严格遵守《营业性管理条例》,合法、合理经营演出项目。
2、2、演出经营单位、剧团、经营场所、演出中介机构本着对社会和观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保证演出质量。
3、3、演出经营单位不哄抬价格,根据引进不同国家、不同品种的艺术作品,结合本省、本地的实际情况,核算演出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合理的价格。
4、4、演出同行间建立演出信息的沟通平台,并建立票务营销网络,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互惠互利,合理竞争,逐步减少赠送票,共同培育良性循环的演出市场。
5、5、依法照章纳税,不偷税漏税。
6、6、加强版权意识,大力宣传、保护、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依法缴纳著作权许可费。
7、7、坚决不承办没经审批过的非法演出团体。
8、8、演出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并积极重视社会效益。
9、9、坚持“多出进好”,加强横向联系,培育品牌,逐步与国际演出市场接轨。
以上九条作为我省演出业的行业自律约定,以期提高我省的演出市场的整体水平,是我省的演出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起单位
杭州剧院
胜利剧院
浙江省演出公司
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